南京:电子烟销售已明确为非法 下月起多部门将联合查处

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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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晨报报道,记者5月22日从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获悉,从下月开始,南京公安将联合工商、烟草等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电子烟“烟弹”的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多次销售且达到一定案值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报道显示,针对的电子烟是HNB类的,也就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新型烟,每根卷烟的长度只有传统卷烟的三分之一,俗称“烟弹”。使用时无需点燃,只要插进一个笔状装置里加热即可使用,由于其外观时尚小巧,兼具电子产品的特点,一经问世,便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风靡起来。从去年开始,在南京、杭州等地市场也陆续出现了这样的“烟弹”。

“市场上的一些违法销售者为了推广该产品,往往会宣称电子烟危害小,还有助于戒烟,这一说法实际没有科学道理。”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不燃烧卷烟器具是由菲利浦·莫里斯烟草国际公司研制的IQOS烟具使用的“烟弹”,主要有万宝路、百乐门等品牌,自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以来,国内从未生产或从国外进口过此类烟草制品,“根据前期的查处结果来看,市场上现存的烟弹多为店家偷偷销售或通过网络渠道购得,这些行为都将是下一阶段打击的重点”。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南京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及相关公安分局办理了多起无证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案件,查获IQOS“烟弹”10000余条,涉案价值2000多万元,判处有期徒刑的涉案嫌疑人员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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