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禁止网售、向未成年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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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1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商家逐利误导宣传 电子烟并非“健康无害”

电子烟是一种特殊的烟草产品,一般由烟油和烟具组成。烟油主要由烟碱(尼古丁)制成并通过电子烟具将尼古丁以及各类添加剂雾化后供消费者吸食。

目前市面上很多电子烟企业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资本市场存在较强的投资冲动,为追逐暴利蜂拥而至,进一步加剧了电子烟市场的无序发展,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对此,有专家指出,多数电子烟事实上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很强,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市场乱象丛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多国立法管控 发布禁烟令掐灭电子烟

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决议,促请各缔约方根据其国家法律和公共卫生目标禁止或限制电子烟的制造、进口、分销、展示、销售和使用。

截止目前,世界范围内已有大量国家全面禁止或严格限制电子烟销售。有明确立法或正式宣布禁止销售电子烟的国家或地区已超过40个,如巴西、新加坡、印度等。此外还包括世界最大电子烟消费国美国,以及欧盟在内的60余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视同烟草制品进行严格管制。

据了解,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定一项指导方针,禁止市场上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

与此同时,世界多地纷纷表示将进一步严格管控电子烟的销售,并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很多媒体从各自平台上撤下电子烟广告,不再播放此类广告。

保护下一代刻不容缓 《通告》禁烟没商量

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通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向未成年人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但我们发现,很多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将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目标放在年轻人这一客户群体上,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大肆宣传、推广和销售电子烟。

据介绍,未成年人大多是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开始吸食电子烟,对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很多学生家长也反映,其子女受到网上电子烟宣传的吸引,并且可以轻易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电子烟,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电子烟侵害,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制止。

由于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以网络销售为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以及电子烟企业的对外销售网站等是电子烟销售的主要渠道。电子烟零售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屡见不鲜。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子烟监管的力度。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

电子烟都有哪些危害?

据统计,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影响越来越显著,我国也愈加重视电子烟的危害。那么电子烟是什么,危害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雾化”杀手电子烟,危害不止三两天

电子烟,又名加热不燃烧卷烟,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人们吸食的一种产品。

卖家以不含焦油、悬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为卖点大肆推广电子烟,夸张地使用“戒烟神器”“清肺”等广告用语。甚至妄言电子烟代替传统香烟,简直是自欺欺人。

由于电子烟不产生传统香烟所有的烟雾,所以就更容易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安全、健康的错误认知。

控“烟”行动ing……

伴随着电子烟产业的野蛮生长和电子烟民的快速增长,中国的监管部门也随之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

1月1日——

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明确将新兴的电子烟纳入“禁令”。

2月13日——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向特区立法会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宣传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

6月3日——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审查完毕,目前处于“正在批准”状态,或将于年内发布。

6月26日——

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获通过,正式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

7月22日——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特别强调要重视电子烟的危害,并提出国家卫健委正在计划通过立法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来源丨长沙发布综合人民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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